空气清洁产品消费纠纷增多
针对空气清洁产品消费纠纷增多的情况,12月21日,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,提醒消费者选购空气清洁产品时做到“五要七不要”。
近期,省城频现雾霾天气,选购口罩、空气净化器等空气清洁产品的消费者增多。本月初,消费者张先生购买了一台空气净化器,用了不到两天就坏了,找商家退货遭到拒绝,经市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后,商家才给退了货。鉴于此,市消协提醒消费者,选购空气清洁产品时,要提前了解质检等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,切勿买上不合格产品;要到正规的、有经营资质的商场购买,没有质量保证的产品有可能带来更多污染;要看清标识,认准品牌,从正规销售渠道选购有包装且有“LA”(劳动防护)标识或同时有“LA”和“QS”两种标志的口罩,去大型商场、超市选购大众认可的、信誉度高的品牌空气净化器;要留意滤料级别及技术参数,注意查看口罩的商标、名称、型号、执行标准、滤料级别、生产日期、厂名、厂址以及一些必要的使用说明、警示等内容是否清晰标注,仔细查看空气净化器的产品说明书,查验产品检测报告中“换气次数”和“净化率”,留意厂商标注的CADR值(洁净空气输出比率,此数值越大越好,代表了在同一环境内的净化时间短);要现场检查有无异味。同时还应做到“七不要”,即不要轻信不良商家的不实宣传;不要贪图小便宜购买“三无”产品或标识模糊不全的空气清洁产品;不要购买经营者提供不出进货凭证的口罩和噪音较大的空气净化器;不要购买包装上全是外文、无中文标识的口罩;不要购买不符合卫生包装以及包装袋未密封的口罩;不要购买实际层数少于包装标明层数的口罩;不要购买以次充好,在纱布中夹有杂质面料的口罩。
市消协提醒经营者要诚信经营,严把质量关,恪守《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》等法律法规,为消费者提供安全、放心的商品。针对空气清洁产品消费纠纷增多的情况,12月21日,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,提醒消费者选购空气清洁产品时做到“五要七不要”。
近期,省城频现雾霾天气,选购口罩、空气净化器等空气清洁产品的消费者增多。本月初,消费者张先生购买了一台空气净化器,用了不到两天就坏了,找商家退货遭到拒绝,经市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后,商家才给退了货。鉴于此,市消协提醒消费者,选购空气清洁产品时,要提前了解质检等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,切勿买上不合格产品;要到正规的、有经营资质的商场购买,没有质量保证的产品有可能带来更多污染;要看清标识,认准品牌,从正规销售渠道选购有包装且有“LA”(劳动防护)标识或同时有“LA”和“QS”两种标志的口罩,去大型商场、超市选购大众认可的、信誉度高的品牌空气净化器;要留意滤料级别及技术参数,注意查看口罩的商标、名称、型号、执行标准、滤料级别、生产日期、厂名、厂址以及一些必要的使用说明、警示等内容是否清晰标注,仔细查看空气净化器的产品说明书,查验产品检测报告中“换气次数”和“净化率”,留意厂商标注的CADR值(洁净空气输出比率,此数值越大越好,代表了在同一环境内的净化时间短);要现场检查有无异味。同时还应做到“七不要”,即不要轻信不良商家的不实宣传;不要贪图小便宜购买“三无”产品或标识模糊不全的空气清洁产品;不要购买经营者提供不出进货凭证的口罩和噪音较大的空气净化器;不要购买包装上全是外文、无中文标识的口罩;不要购买不符合卫生包装以及包装袋未密封的口罩;不要购买实际层数少于包装标明层数的口罩;不要购买以次充好,在纱布中夹有杂质面料的口罩。
市消协提醒经营者要诚信经营,严把质量关,恪守《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》等法律法规,为消费者提供安全、放心的商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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